1 / 49
文档名称:

审计-cpa.docx

格式:docx   大小:70KB   页数:4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审计-cpa.docx

上传人:253214894 2018/9/17 文件大小:7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审计-cpa.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   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特点
1、注册会计师审计含义
审计是一个系统化过程,即通过客观地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这些认定与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并将结果传达给有关使用者。
2. 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需要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原因。
(1)内部审计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
(3)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
注:内部审计的审计目标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外部审计的审计目标是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政府审计的审计目标是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好、效益性。
: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风险导向审计。
: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三部分组成;相互不可替代,不存在主导和从属关系。
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
1、普通合伙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债务是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其债务是以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也称特殊的普通合伙事务所无过失的合伙人对于其他合伙人的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以自己在事务所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责任,除非该合伙人参与了过失或不当执业行为。
4. 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
鉴证业务
种类
对象
程序性质和范围
保证程度
报告的保证
审计业务
历史财务报表、资本的验证
足够的审计程序,使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最高
合理(积极)保证
审阅业务
中期财务信息
询问、分析程序
中等
有限(消极)保证
其他鉴证业务
历史财务报表以外的其他信息: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足够的审核程序,使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较高
合理或有限保证
非鉴证业务(相关服务)
相关服务包括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税务服务、管理咨询以及会计服务等。
:
(1)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
①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②有书面合伙协议;③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2)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
①有5名以上的股东;②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③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④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⑤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成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条件
①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②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③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④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定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⑤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1年内没有因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1、违约: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期间内未能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
2、普通过失: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
3、重大过失: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
4、欺诈:注册会计师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不实报告”的定义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原则,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
6、利害关系人的含义
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7、事务所应当对一切合理依赖或使用其出具的不实审计报告而受到损失的利害关系人承担赔偿责任,与利害关系人发生交易的被审计单位应当承担第一位责任,事务所仅应对其过错及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利害关系人存在过错时,应当减轻事务所的赔偿责任。
8、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情形包括:
(1)与被审计单位恶意串通;
(2)明知被审计单位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
(3)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报告;
(4)明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5)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