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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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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一].doc

上传人:cjc201601 2018/9/25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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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鄂尔多斯市第四人民医院
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验收员必须核对购入药品是否与发出的药品采购计划中药品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配送商签定的质量保证协议,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逐项验收。
药品入库必须有发票和随货同行单;各种收发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应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价格、入库日期、验收结果等,并由验收人员签字。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效期后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药品验收入库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验收比例抽取样品,检查验收到最小包装。
国产药品必须验收其提供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是否与购入药品的批号一致。
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并核对检验报告书中的药品名、规格、批号、效期与购入药品一致。
特殊管理药品验收(***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高危药品等)应双人“即收即验”,合格药品及时置于相应库区存贮。
验收血液制剂、生物制剂时,除按“特殊管理药品”验收外,还应查验药品是否在冷链条件下配送,如不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验收入库。
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原包装破损、药品数量短缺,应及时向配送企业提出退药、换药或补足短缺数量要求并做好相应记录。
库管员对购进手续不全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验收时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并及时上报科主任。
药品经验收合格并与原始单据或凭证核对无误后,库管员方可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库区。

购入药品的检查验收程序
药品入库应按照数量查点、包装检查、标签说明书检查、注册商标检查、批准文号核实、批号、效期检查、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检查、外观性状检查等步骤进行验收,合格品方可入库;对数量、质量有疑问的,拒绝收货,交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做相应处理。
药品验收合格后,药库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于每月底与药品会计核对后,将发票、随货同行单、入库单、出库单转交给药品会计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