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B-115-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使用与管理公司印章,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督、控制与管理。
第三条印章定义
、法律性的效用,它代表公司的权力;公司印章又有凭信作用,它代表公司对事务起证明作用。
、业务专用印章和财务专用印章等。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负责制订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具体负责公司印章的领用、登记、回收、销毁,以及相关印章的使用、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综合部负责业务专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具体按《业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具体按《财务专用印章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二)。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印章的保管
印章要存柜加锁,专人负责。党务类、行政类印章由综合部领用保管;工会类印章由工会指定专人领用保管;财务类印章由财务部领用保管;业务管理类印章由综合部、各相关部门领用保管。各类印章一律授权于相应部门负责人保管使用,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领用的部分印章授权于相应岗位员工保管使用,但必须建立内部领用、保管制度。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
,填制“用印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名确认,报公司领导核准后方可用印,否则不予用印。如遇急用而公司领导又不在场无法签字时,用印管理人应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以通讯方式取得公司领导认可后,方可用印,但事后必须补办用印手续(财务类、业务类印
章用印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
(1)审阅、了解用印用途及内容,审阅提供用印的材料和用印单填制的内容是否一致。
(2)检查有否领导批准用印的签字。
(3)在用印材料准确位置上加盖印章。
(4)对用印审批单进行编号登记,留存备查。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作特殊处理。
,原则上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印章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
,要将印章带出公司使用的,需由使用人办理用印手续(用印申请单上须总经理签字)后,由印章管理人员随身携带,陪同前往办理用印事项。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申领和回收
第九条印章的刻制
部门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的,必须填写“印章、印刷品制作申请单”(附表二)并附印章样式,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由综合部印章管理人员办理印章刻制。
第十条印章的申领
,将刻制完的印章做好验收、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申请部门负责人办理领用手续。
,印章领用时,须留好印样,注明领用日期或必要的说明,且领用人和印章管理人双方都要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印章的回收
,领用部门应及时上缴综合部印章管理人员,办理归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