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人员体检工作方案
为做好对区内门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健康有序运行,根据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结合xx区实际情况,对我区全年龄段新进门慢人员及已准入门慢人员组织开展门慢体检工作,现制定门慢体检工作方案如下:
一、体检安排
1、体检对象:xx区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以下称“门慢”)已准入人员以及2013年1月1日后新申请门慢暂未准入人员。70岁以上(含70岁,即1943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免检。
2、体检地点:xx区中心医院高级专家会诊中心。
3、门慢体检专家组成员:门慢体检专家组为南京市xx区医疗保险稽核咨询专家库成员,每日体检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12名医师负责当日体检鉴定工作。
4、体检时间:
已准入人员:2013年 4月1日至5月30日(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清明节:4月4至6日休检、五一节:4月29至5月1日休检)
新申请暂未准入人员:2013年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本次新申请人员共计300人,涉及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脑梗、乙肝等。
5、准入标准:参照南京市医保规定的42种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采取现场检查认定方式严格执行。
6、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各单位体检时间,由区社保中心于体检前7个工作日通知,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做好工作安排;灵活就业人员的体检时间由各街道、各社区发放通知。因无法通知或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回等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体检者,应按要求将此类人员名单报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将冻结其门慢待遇,待其返回后按新进人员重新体检,体检合格者恢复其门慢资格。2013年12月31日前未复检者,将取消门慢资格。
门慢人员按告知书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近一年以上原始病历及相关检查材料,于指定时间进行体检。
每天拟安排600--800人次进行体检。具体流程如下:
1)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无需停药(糖尿病Ⅱ型患者除外),不需要空腹。因住院、人在异地等原因,本人无法参加体检者,可委托代办人提供正在住院及常驻外地证明材料,于指定体检日前申请延期体检,原则上延期不超过30日。
2)体检人员在导医台处提供身份证及医保卡,由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打印好体检表,凭体检表至指定诊室进行体检。
3)体检人员应配合体检医生提供相关材料,并根据需要做好相关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至体检医生处。
4)体检医生根据相关材料及检查结果填写门慢体检表,检查报告单由医生留存并贴在体检表后,告知体检结果。
体检合格者,将予审核确认并继续享受门慢待遇,新进人员体检合格者自递交申请之日起享受门慢待遇。体检不合格者,以及逾期不参加体检者,将终止其门慢资格,停止门慢人员相关待遇。患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本人可于次月1-5日填写申请表格重新体检。
7、体检经费:专家鉴定费及体检人员专项检查项目费用由区社保中心支付。
二、职责分工
全区门慢体检工作,涉及的单位部门多、参保人员多,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镇街、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社保中心:负责具体门慢体检方案、评判标准的制定,合理掌握工作进度,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专家组聘请、体检专家人员的衔接、体检场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