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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统计局部门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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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统计局部门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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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统计局部门责任清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武侯区统计局部门责任清单
表1
主体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及时。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统计工作及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本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调查制度,草拟全区性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调查计划,并加以实施。
(三)对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调查表进行审批管理。
(四)按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部署、搜集、审核、汇总、评估、上报和提供统计资料,以及统计资料的分析、开发应用,提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五)编辑出版发行基本统计资料,适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按国家、省、市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国情普查、抽样调查及专项调查,搜集、审核、汇总、上报资料,以及对调查资料的开发利用。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建设。
(八)组织实施统计业务培训,开展统计上岗培训和统计继续教育,提高全区统计工作者业务技能。
(九)参与区委、区政府目标管理,负责制定全区目标管理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实施监测、考核工作。
(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边界
武侯区普查中心为武侯区统计局所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配备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期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全区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的业务培训及普查业务指导,解决普查专业技术问题;收集、审核、汇总、质量检查评估、发布和提供统计数据及咨询服务,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和开发应用;负责普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加强数据库、名录库的管理,负责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工作。
表2-1
序号
1(009192731-B-001001)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处罚
实施依据
法律《统计法》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责任主体
武侯区统计局
责任事项
:对发现涉嫌违反《统计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85002833
表2-2
序号
2(009192731-B-001002)
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处罚
实施依据
法律《统计法》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