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迳湾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元
发行股数:3,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2,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预计发行日期:2010 年 10 月 20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第一大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 Legend Power Limited(奇力有限责任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公司)、Actmax Investments Limited(毅美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天拓实业有
及自愿锁定股份的限公司、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珠海新恒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承诺及 Jolmo Partners Asia Limited(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期:2010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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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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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提醒投资者对下列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
有关内容: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第一大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公司股东 Legend Power Limited(奇力有限责任公司)、Actmax Investments
Limited(毅美投资有限公司)、Jolmo Partners Asia Limited(金安亚洲投资有限公
司)、珠海天拓实业有限公司、珠海市新永鑫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及珠海新恒鑫咨
询服务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票发行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中所
列示的相关风险,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险因素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王青运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实友化工控制本公司 67%股权,本次
发行 3,000 万股后,仍控制本公司 %股权。如果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
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
影响,可能会给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发行人原董事长张培弟先生的去世给发行人带来的风险
2010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原董事长张培弟先生因突发心肌梗塞去世,张培
弟先生的去世主要在以下两方面给发行人带来风险。
1、张培弟先生的去世对发行人的部分决策的效率有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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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弟先生在石化行业有近 40 年的工作经历,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