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
南京房地产政策市场动态
2008年被视为中国地产的政策“潮动”年。金融海啸肆虐之下,中国楼市如入“冷宫”,销量一泻千里。中央和地方政府政策连环出,降首付、免个税、降利息……牵一发而动全身,服下几剂猛药的中国楼市,2009年“起死回生”。迎来“小阳春”,锁定“金三银四红五月”,全国各地频出“捷报”。
相比2008年的“政策”猛药,2009年上半年出台的政策仅算得上是“调理”,政策出台的频率、力度,远不及2008年。不过,伴随着楼市温度再度向“高烧”逼近,有业内人士预计,取而代之的或许是“胡萝卜加大棒”,新的抑制措施很快会出台。南京2009年上半年伴随着国家的调控脚步,也出台若干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政策,我们下面进行一一梳理,以理清这些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公积金政策调整
时间:2009年1月20日
政策政策:南京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宣布,从1月20日起,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政策核心要点:
◆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成降为2成。
◆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4成的限制也被取消。
◆目前对‘自住住房’并没有严格限定,为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凡是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视同第一次公积金贷款处理。
◆南京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还没有放开。
点评:有利于减轻广大职工购房的首付压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拉动内需,刺激住房合理消费,支持更多的公积金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制度
时间:2009年2月1日
政策:南京严查楼盘价格欺诈执行“一套一标”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楼盘的商品房必须“明码标价”,以防止重大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政策核心要点:
◆健全商品房明码标价制度,全面推行价格诚信经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止重大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加强经济实用房、中低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和带有公益性质的商品住房的价格管理。
◆产权市场处将加强全市商品房销售市场检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售楼场所醒目的位置按“一套一标”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
◆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的开发企业将通报给物价部门查处。
点评:2007年,南京市在楼市火热时推出了“一房一价”的核价销售政策,一度被指“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价格”而惹来争议。去年9月末,南京市取消了商品房一房一价的
“核价”制度,将商品房的定价权全部交还到了开发商手中。09年2月1日《关于做好商品房销售“一套一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发企业严格执行商品房“一价清”和“一套一标”的明码标价制度
新版购房合同推出
时间:2009年2月1日
政策:南京正式启用新版二手房买卖合同
南京市正式启用新版的《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老版合同相比,新版合同增加了房款托管的条款内容,但不是必选条款,房屋买卖双方可自行选择。
政策核心要点:
◆一是自有购房款的托管、二是抵押贷款部分的托管、三是自留尾款的处理。
◆尾款因为牵涉到房屋的户口、水电费等问题,可以不存入托管账户,但定金作为房屋买卖首付款要一并存入托管账户。
◆买卖双方不选择资金托管而自行交割房款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须自行承担
时间:2009年5月1日
政策:5月1日起南京将启用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
5月1日起南京市(含三区两县)将启用新版《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新版主要对附件5中建筑节能条款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政策核心要点:
◆原08版《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含建筑节能条款)将继续保留一段时间后停止。其他版本《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自2009年5月1日起停止使用。
◆未售出的商品房必须按上述要求定义09版合同模板,使用09版合同文本。凡办理过初始登记的商品房,仍继续使用《南京市商品房现售合同》。
物业收费
时间:2009年4月4日
政策:南京出台新规不交物业费业主权利将受限
南京市房管局出台了《南京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给出了多达50条的指导性意见。
政策核心要点:
◆业主大会由街道牵头召开。
◆首次业主大会经费由开发商支付。
◆高档住宅物业费无需审批。
◆正在装修的房子不算空置房。
点评:这只是指导性的文件,没有很强的约束力,南京应该尽快出台地方性的法规进行规范,比如《南京物业管理条例》,并配套相关的实施细则,让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物业管理工作有法可依,仅仅出台一部《指导规则》恐怕还远远不够。
个税调整
时间:2009年4月4日
政策:南京房管部门出台新规要全额退税先还个税补贴
在办理个税退税时,应结合房管局提供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