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准确评价新员工的技能素质、潜在优势以及思想动态,从而根据公司相应岗位的素质要求确定是否录用,并为录用员工的岗位配置提供客观依据,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自XXX年X月X日起实施。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其它与之冲突之规定即告废止。
二、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试用员工考核的组织管理,履行如下考核职能:
向考核指导人发放相关考核表;
试用期员工的入职培训: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
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
试用员工转正(辞退)手续的办理;
对考核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客观性进行监督,以保证考核质量;
对考核标准以及考核结果等相关文件和表单进行存档。
(二)用人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
设置合理的考核标准,着重强调能力、态度、职业趋向以及对本公司所处行业、企业文化和战略发展的认同程度,传达并与其签字确认;
安排试用指导人,完成对试用期员工的过程性指导、记录及考核工作;没有安排的,试用人员的上级即为试用指导人;
试用期员工的岗前培训:岗位操作规范、技术要求、安全规定等岗位必备知识;
试用指导人对试用期员工的过程事件记录,以通过事件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按照公司制度及该新进人员试用期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和评价,试用指导人负责考核;
部门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对考核结果进行核准。
(三)试用指导人的工作内容:
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企业文化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包括工作环境、相关领导及同事);
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定期或不定期与试用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新员工的最新动态;
根据试用员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新员工试用期每月工作行为记录表》;
对试用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三、试用期限的规定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特点及人员情况决定新员工的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并通知人事行政部;
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在六个月;
试用期期间如员工提出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应签订《中止合同协议》,变更试用期结束时间。
四、考核分类、方式、内容及权重
试用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和转正考核两类。
(一)试用考核
试用考核每月一次,试用指导人根据《新员工试用期每月工作行为记录表》记录情况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部门主管复核并给出意见及评分。
(二)转正评价
员工试用期满前,所在部门主管和人事行政部应根据其试用期间的表现,分别对员工胜任能力和使用风险进行评价。
此外,部门主管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试用员工同事考核,若进行同事考核,则应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五、考核流程
确定试用期的工作任务、考核标准、试用指导人
(入职前2天内,用人部门负责)
与新员工沟通并签订试用考核协议
(入职当天,试用指导人负责)
用人部门将签订后的考核表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入职当天内,试用指导人负责)
试用考核,填写《…每月工作行为记录表》、《…试用期考核表》
(每月,试用指导人负责)
试用考核,部门主管复核并评分,交人事行政部保存
(每月,部门主管负责)
同事考核,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