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业务描述
对于数据修改权限在总局的应用系统,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协查系统等,区县局在进行前台操作过程中,因误操作或逾期操作,致使整个业务操作流程无法继续进行,需总局后台修改、调整相关业务数据的,应通过重大请求及时解决。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征求税务信息化运行维护体系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信便函[2005]62号)
三、办理流程
省局受理并填写审批意见
市州局受理并填写审批意见
区县局发
起请求
总局受理并处理问题
四、工作标准和重点要求
(一)区县经办岗位应对具体操作及问题现象进行详细描述,形成重大请求报告,经分管局领导签字,加盖区县局章后将纸质报告传真至市州局;
(二)市州相关部门确认后,需再由分管局领导签字,加盖市州局章,将纸质报告传真至省局;
(三)省局信息中心接收到重大请求报告后,应对其问题描述和请求内容进行审核分析,严格把关。对确实需上报总局处理的,应首先登录总局技术支持流程管理平台,填写形成重大请求审批单,然后提交信息中心领导初审签字,再送分管局领导进行终审签字,加盖省局局章,最后将重大请求审批单传真至总局;
(四)总局接收到重大请求后,远程进行问题的处理。
应用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规范
一、业务描述
应用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是保障各应用系统关键数据安全、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手段,日常工作中应做好数据备份,在系统发生异常情况下,能够按照数据备份与恢复规范,确保数据及时准确恢复。
二、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应用系统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规范〉的通知》(国税函[2008]565号);
2.《关于报送〈〉的报告》(川国税发[2006]21号)。
三、办理流程
制定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
数据恢复演练与恢复实施
实施数据备份工作
四、工作标准和重点要求
(一)数据备份与恢复原则
1、正确性原则。保证所备份应用系统数据的是正确性,确保所恢复数据正确无误。
2、完整性原则。保证各个应用系统数据备份和恢复的完整性。
3、安全性原则。数据备份的策略、方式、介质、流程、周期、存放地点、恢复性测试等都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因素。
4、时效性原则。充分考虑系统的重要性、对正常业务的影响、对资源的占用等因素,采用有效的备份工具,设定合适的备份方式与周期。
5、实用性原则。针对不同应用系统、不同类别的数据,制定不同的备份策略和方式。
6、稳定性原则。数据备份应在保证应用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进行。备份与恢复方案应考虑软、硬件的兼容性,实现备份与恢复的稳定可靠。
7、谨慎性原则。在进行数据恢复前,应制定周密细致的恢复方案,做好备份工作,做好相应记录,以减少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减少数据丢失。
(二)岗位与职责
1、各级信息中心是数据备份与恢复工作的负责部门,有条件的应专门设立数据备份与恢复工作管理岗位。
2、数据备份与恢复工作管理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数据备份与恢复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监督和协助相关人员实施数据备份和恢复的具体工作。
(三)数据备份策略制定
1、备份策略内容包括备份方式、备份方法、备份技术、备份周期、备份介质、备份冗余、备份保留时间周期等。
2、各级信息中心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各类应用系统特点及重要性来制定可靠高效的备份策略。对核心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应保存两份以上,数据保留周期至少为两周。
3、备份策略、备份周期、有效保留时间应由备份管理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共同研究,上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
4、备份策略一旦制定,要保持其稳定性。备份策略需要调整时,应及时协调相关人员共同调研调整,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
(四)数据备份实施
1、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数据备份实施方案和操作手册。数据备份实施方案和操作手册由数据备份管理岗位人员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共同制定,并进行相关测试验证工作,确保其可行性。2、对于需要手工备份的系统,具体备份的操作步骤应按照各个系统的数据备份实施方案和操作手册执行,备份工作要有记录,记录要素包括时间、参加人员、系统名称等。
3、对自动备份的系统,应根据各应用系统的数据备份实施方案和操作手册设定各种任务,同时要对备份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4、系统重大变更前,应对系统进行数据备份。备份前要制定详细的计划、流程和回退方案,以保证业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5、备份结束后,应对数据备份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6、应加强移动备份介质的安全管理,备份完成后,备份介质应及时归档。数据备份在制作、传递、转移过程中,必须建立详细的交接登记制度,详细记载备份数据制作、传递、转移的全部过程与责任人。
(五)数据恢复与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