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一章清洁生产评述
第一节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分析的基本要求
清洁生产是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也是实现我国污染控制重点由末端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的重要措施。清洁生产和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和清洁生产均追求对环境污染的预防。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帮助业主使他们的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能达到浓度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通常借助的工具是末端治理。清洁生产则完全不同,它预防污染物的产生,即从源头和生产过程防止污染物的产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96年给清洁生产的定义是:“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用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1997年4月17日国家环境保护局以环控[199710232号文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包含清洁生产有关内容。项目建议书阶段,要对工艺和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提出初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重点对原料选用、生产工艺和技术、产品等方案进行详评,最大限度的减少技术和产品地环境风险。对于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建议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章第十八条指出:“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转变观念尤为重要,转变环评工作被动地在工程设计人员设计的基础上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做法,转变所提环保措施建议着重于末端治理的观念。如果一个建设项目设计不合理,它可能存在先天的不足,它会造成该项目在整个生命期内向环境中排放更多的污染物,给末端治理带来很大的压力,所以,对一个环评项目应从它的生产工艺和装备选择考虑是否先进可靠,它的资源和能源的选取、利用和消耗是否合理,它的产品的设计、产品的寿命、产品报废后的处置等是虿合理,对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来的废物是否做到尽可能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从而实现从源头消灭环境污染问题。清洁生产所提环保措施建议,应是从源头围绕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和减污的清洁生产方案建议。
掌握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宏观政策的发展走向,保持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与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发展趋势上的一致性,从而使建设项目一开始就具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