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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释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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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释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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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释义
为了加强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的纳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特点,国家税务总局二○○九年三月六日下发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分六章36条,为便于纳税人掌握,本文对新的办法进行逐条对比解读,供企业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解析] 此条是本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税收征管法。而国税发(2006)31号文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税收征管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解析] 本条规定的是本办法的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既包括内资企业也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原来国税发(2006)31号只适用于内资企业,国税发[2001]142只适用于外资企业,现在全部统一适用新办法。
第三条  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包括土地的开发,建造、销售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除土地开发之外,其他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一) 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 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三) 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