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的附页。
单位名称
住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从业人员数
其中执业人员数
业务主管单位
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日期
宗
旨
业
务
范
围
举办单位情况(单位举办的填此项)
举办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字
举办者情况(个人举办填此项)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电话
签字
单位领导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
职务及职称
政治面貌
电话
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基
本
设
备
、
设
施
开办资金数额
验资单位
开
办
资
金
来
源
住所情况
产权单位
用房面积
租(借)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受理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
负责人:
年月日
批准
审批人:
年月日
登记证号
领证日期
领证人签字
发证人签字
备注
注:“领证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