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课题一育婴师的职业道德
主讲人赵倩
育婴师的职业性质与定位
一、育婴师职业的基本情况
(1)3岁以下儿童入托率低,90%以上在家
(2)照料人员主要是妈妈、老人、保姆
(3)独生子女比重大,父母期望值较高
(4)脑功能开发提至0岁
(5)未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育婴师:
专门从事0~3岁婴儿生活照料、护理和教育的人员。
国家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
2003年1月23日颁布的《第五
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中第
一次明确提出这一职业名称。
育婴师的等级与定位
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了解0~3岁儿童生活照料、护理及教育方面的知识,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对0~3岁儿童的饮食、睡眠、动作技能、智力开发、社会行为等进行训练。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全面了解0~3岁儿童生活照料,护理及教育方面的知识,能够根据婴儿发展水平设计、选择和制定教育训练方案。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掌握0~3岁儿童科学评价的方法,提出个别化教育的建议,为婴儿全面发展设计成长方案并提供全面咨询和服务。
定位:
注重实操,兼顾家政服务,入户服务为主。
定位:
技能实操和理论知识平衡,入户和个别指导兼顾。
定位:
偏重理论知识,入户为辅,个性化为主,自主创业。
二、育婴师职业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
(1)不能替代父母的职责
(2)日常生活中,扶持、协助父母的教养
(3)增进沟通,取得信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育婴师的基本条件
:18-55岁
:初中及以上
:
①爱心、耐心、责任心
②身体健康
③口齿清楚、会讲普通话
④观察敏锐、操作熟练、善于学以致用
四、育婴师的工作职责
婴儿生活照料
、饮水、睡眠、二便与三浴
婴儿健康与护理
、预防接种、常见疾病护理、异常情况处理及心理调节
婴儿早期教育
、体能、社交、心理及人格培养
,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
,互相交流
育婴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常规
一、职业道德分类及其意义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和劳动过程中,所应该遵循的与其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
(1)具有纪律的规范性
(2)具有行为的约束性
(3)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