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银行政府购买服务项下融资业务
(一)相关定义
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把政府直接提
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 按照一定
的方式和程序, 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 并由
政府根据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以下简称购
买主体) 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向社
会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履职服务的党的机关、 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
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以作为购买主体。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承接主体或借款人) ,包括在登
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按事业单
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 依法在工商
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政府购买服务分为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主要包括:基
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
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和其他符合国家规定适宜由社会
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融资业务:是指银行向承接主体提供的、
用于解决其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过程中所需资金的各类信用
业务。
(二)产品功能
政府购买服务项下可对接我行各类信贷产品, 并执行相应规
定。对承接主体可按相关规定提供全程综合金融服务, 通过固定
资产贷款、融资租赁、贸易融资、购买债券、产业基金、出具保
函、开立信用证、债券承销、国际结算以及融资方案设计、财务
可行性研究、上市推介、代理信托发行等产品和服务,全程参与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策划、融资、建设和运营。
(三)支持重点和准入条件
重点支持省级、 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本级政府发起的、 纳
入国家或当地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社会效益良好的基础设施及公
共服务类项目,主要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市政工程、地
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社会事业、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医
疗、文化、教育、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和新型城镇化等。
择优支持经济较为发达、 地方财力较强、 负债水平较低的地
市级和市辖区级政府发起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服务。
支持财政实力强、 负债水平低的县级政府发起的新型城镇化
建设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服务。
审慎介入层级低、 地方财力较弱、 负债水平较高地区的政府
购买服务项目和服务。
办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融资业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区域准入条件。
(1)地方政府应具有较强的财政实力和合理的负债水平,
地方政府债务率 (年末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本级政府公共
财政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之和的比率, 本级政府可自主支配的上
级财政财力性转移支付也可计入)原则上不得超过 100%。
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债务率可放宽到 150%。省会城市和
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其他重点城市行所在地市级政府以及直辖市
区级政府债务率可放宽到 120%。
政府性债务余额、 公共财政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以地方人大
(常委会)或政府(财政部门)公开发布或提供的为准。
省级政府可不受债务率指标限制。 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全
部来源于中央或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或专项资金的, 可不受本级政
府债务率指标限制。
(2)地方政府及购买主体与银行合作良好,具有较好的信
誉,没有违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