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区开展评议检查中心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依据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评议检查基层站所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印发的《开展评议检查中心学校教育组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评议检查中心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议检查的对象
全县各镇中心校。
二、评议检查的内容
(一)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实行政(事)务公开,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文明用语规范、工作认真负责;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刁难群众、态度粗暴、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服务环境。服务设施齐全,工作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
“群众满意的中心学校”氛围浓厚。
(五)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无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
(六)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
三、评议检查的方法
开展评议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 5月)。
县教育局成立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评议工作。县政府党组成员、教育局局长陆乡灵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纪检室,电话:67938326。纪检组长赖振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中心学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使每个人明确评议检查的意义,掌握评议检查内容和奖惩规定,自觉规范履职行为。将服务承诺置于各中心校明显位置,制做宣传板报,把评议检查内容公之于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评议检查工作,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欢迎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施满意度测评,督促整改存在问题(6月和10月)。
满意度测评原则上以县为主,市不定时进行抽查测评。县满意度测评分数分为工作落实测评(100分)和问卷调查测评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工作落实测评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到各镇依据附件1工作落实测评表实施;问卷测评由县教育局包镇股室、民评代表按照镇村居民30%、学生家长30%、企业代表10%、人大代表10%,政协委员10%、党员代表5%、乡镇工作人员5%的比例到各镇发放各镇问卷调查表集中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公布满
意度、分数。6月上旬将对全县各中心校进行第一次满意度测评,掌握各中心校政风行风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进行整改。对测评成绩靠后的单位,要帮助分析原因,加大督导力度,责任落实到人,限期进行整改。10月下旬进行第二次满意度测评。按第一次测评成绩占40%,第二次测评成绩占60%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