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属探测器的使用规范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和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在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使用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为使检查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金属探测器使用规范》。
(30人)配备1把金属探测器。考试工作人员应做好金属探测器的电池安装、调试工作。在考生进场前,监考人员应将金属探测器的使用模式设置在声响报警模式,并确认探测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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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监考员在入场门口首先提醒考生将禁带物品放在考场外的“物品摆放处”,并负责维持考场秩序。
,检查完毕后,提醒考生须直接对号入座。
①检查工作主要由女性监考员实施。监考员对考生的检查顺序应由正面至背面,从上至下,检查的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等,要重点检查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部位,这些部位有:耳朵、腋下、手腕处、腰部、皮带扣背后、衣袋、鞋袜内等,透明笔袋也要进行检查,尽量避免金属探测器接触考生身体。
②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监考员必须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物品出示后,监考员须对原检查部位再次检查,以防同一部位藏有两个以上禁带物品,直至确定无禁带物品。如检查出的物品属于禁带物品,监考员应立即予以收缴。
③监考员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可疑物品,应要求考生本人出示,不得搜身。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拒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必要时请公安人员进行检查。
,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