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冀国资〔2012〕3号-精选版.doc

格式:doc   大小:41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冀国资〔2012〕3号-精选版.doc

上传人:desfretg 2018/10/26 文件大小:4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冀国资〔2012〕3号-精选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印发《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2-03-20
                   冀国资〔2012〕3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国资委
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备案事项与投资审核事项办理规程》已经2012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2006年11月印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河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监管职责,规范国家出资企业的投资活动,提高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参照《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监管范围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统称监管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以下事项:
(一)产权股权投资,即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出资设立企业、收购产权、股权、对出资企业增资;
(二)固定资产投资,即对内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更新改造投资;
(三)金融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及证券、保险、期货、金融衍生品等金融类产品投资;
(四)其他投资。
第四条  省国资委依法对监管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对监管企业及其独资和控股子企业的投资决策与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由职能处室统一归口负责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
必要时,省国资委可以将其对企业投资活动的部分监管事项授权给具备条件的监管企业办理。
第六条  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是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监管企业必须制订并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省国资委备案。
第七条  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企业负责投资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责,管理体制构架及相应的权限;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决策程序和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的管理;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与实施过程的管理;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实施与过程的管理;项目后评价工作体系建设与实施的管理;投资风险管理,重点是法律、财务方面的风险防范与重大投资活动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责任追究制度等。
省国资委对企业投资决策程序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给予指导完善。
第八条 监管企业的投资管理机构应能承担统一管理投资工作的职能,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策划、备案、报审和实施的管理;对所出资企业的投资活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