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研究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200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是一种面向市场、鼓励竞争的运作机制。政府从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作为直接需求者通过市场来推动国家科技整体的发展。各级政府部门及政府委托的有关机构使用财政资金,购买或委托研究开发有关技术、工艺或服务。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方式与一般的政府采购有一定的差异,其采购标的质量要求高于价格要求,缺少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成本信息,与供应商服务业绩有较大联系。
一、我国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的现状
1、现行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的管理程序
我国的科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现行机制中,多数项目由政府无偿资助,这些政府资助的科技项目从立项到结题都由政府运作,均属政府行政行为。一般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项目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价,做出是否批准的结论。从申请立项到结题鉴定的过程一般为:
(1)由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发出项目研究指南
(2)科技项目研究单位组织申报项目;
(3)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评审后确定立项并拨付项目经费;
(4)项目研究完成后科技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
实践证明,这套管理制度对保证科技项目的研究质量,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促进科技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现行政府资助项目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现行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有些科技项目重申报、轻研究,致使项目最终结果与立项的承诺相差甚远;
(2)科技项目研究的委托人和承担人法律责任不明确,当项目发生问题时无法进行责任追究;
(3)科技项目的申报和批准透明度不够,虽然2002年颁布了《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但仍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上述问题应引起重视和思考。
3、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制度
我国已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少政府部门已经对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科技项目特点的科技项目政府采购制度,相关的政府采购更没有实施,只有个别部门在个别项目上进行了尝试。
二、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特有的科技项目管理制度。但随着科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科技项目管理制度逐渐暴露出种种问题,因此,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政府资助科技项目的管理机制势在必行。
1、必要性
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有利于提高政府的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和科技管理水平。
(1)建立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
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机制是一种面向市场、鼓励竞争的运作机制。可以把市场范围设定为宽广的国内统一市场甚至而充分的竞争,使政府取得物有所值乃至物有超值的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