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培养机制改革下的研究生
基本奖学金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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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综合国力的增长、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得到了飞速发展。自1999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来,全国在校研究生规模已经从2000年的3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100万人。在2003年召开的全会上,有关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提出了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的概念。哈尔滨工业大学也提出了实行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及完善奖学金制度的设想,并着重对硕士研究生分担教育成本的额度以及奖学金的设置方案作了初步考虑[1]。200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首批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院校,取消原有的“大锅饭”资助体系,实行研究生基本奖学金动态评审制度;2007年,又将研究生的培养费用纳入奖学金设置的内容框架中,彻底取消“计划内”与“计划外”研究生之间的区别,同时,不断完善奖学金评定办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完善硕士生奖学金设置方案
奖学金设置方案是奖学金评定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哈尔滨工业大学经过几年的探索,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原奖学金评定方案进行了多次修订。
学校在初步制定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方案时,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覆盖面广,以减轻研究生对培养机制改革的抵触情绪,使研究生教育成本分担方案平稳地出台并被社会接受;②发挥激励作用,达到资源利用最优化。使优秀生享受更高额度的奖学金,保持中上等学生的现有待遇,减轻中等生的学费压力,让中下游的学生自行承担学费和生活费用。
2006年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第一年,学校设置硕士生奖学金方案时,在保持原有培养费用收缴办法的基础上进行过渡性调整,“自筹经费”研究生仍然需交纳培养费,在交纳培养费之后,与“计划内”研究生共同参与奖学金评定。学校为硕士生共设立三个奖学金等级,所有硕士生都能够享受基本奖学金;同时,不同等级奖学金之间台阶相对均匀,级差不大,避免由于等级之间额度差异过大而使学生产生心理不平衡,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2006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第一学年占总数百分比(%)
第二学年占总数百分比(%)
金额(/生·年)
特等
8
12
4100元奖学金+2400元三助岗位津贴
一等
27
33
3100元奖学金+1400元三助岗位津贴
二等
65
55
3100元奖学金
随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200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开始将研究生培养费用纳入奖学金设置方案中。获特等和一等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除了免交培养费用外,还可享受高额度的奖助学金,详见表2。此时的奖学金设置方案已基本拉开不同奖学金等级之间的差距,从而达到奖励先进、督促后进的作用。
表2 2007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第一学年占总数百分比(%)
第二学年占总数百分比(%)
金额(/生·年)
特等
8
12
7500元培养费+4100元奖学金+2400元三助岗位津贴
一等
27
33
7500元培养费+3100元奖学金+1400元三助岗位津贴
二等
30
30
3750元培养费+3250元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