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甲方: 北京市胜德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本着共同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营运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挂靠事项: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塔机挂靠在甲方,乙方挂靠的塔机为          公司生产的型号塔式起重机部,价值万元, 上述塔机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挂靠期限
乙方挂靠甲方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纳税及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同意,在挂靠经营期限内,乙方每年应缴纳甲方挂靠经营管理费用          元,乙方同意承担其在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而发生的各项纳税费用;(上述纳税费用由甲方代收代缴,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及时缴纳有关规税费用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
甲、,甲方为乙方出具购买塔机的一切证明,凡购买塔机所欠银行或厂家的钱款,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双方互不承担任何债权债务.
 四、维护管理
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塔机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塔机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挂靠经营中发生人员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乙方擅自将塔机交由第三人营运的;
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塔机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6、乙方私自伪造甲方公章、财务章及各种经营手续的
7、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直接收回甲方提供的有关营运证照。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八、其它约定。
1、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人员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