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甲方:
乙方:
甲方为满足乙方对停车泊位的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乙方使用甲方专用停车泊位达成如下协议: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说明:
专用停车泊位使用实行固定车位管理。在此使用停车泊位,必须按协议规定的停车泊位号停放车辆,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使用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和良好的管理,并按规定收取停车泊位管理费。
乙方必须为国际港园区内的业主/租户,并遵守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
该停车位只可做登记车辆停泊,乙方不可转租或挪作它用。
租期及租金缴纳:
,有效期为年月日,共计个月。
,且向甲方缴纳个月管理费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按□年□季□月付款,保安部将按乙方付款时间制证。
,乙方到甲方财务部缴纳。
,乙方如不按时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收回车位。
双方事宜: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泊位号。停车泊位号为
乙方向甲方提供申请车辆的行使证、保险单复印件。
乙方车辆的牌照号码为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停放的车辆牌证进行检查,并按物业管理处停车场管理规定管理车辆。
双方责任: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为乙方办理停车证,乙方需将停车证放在办证车辆左前挡玻璃旁边,如发生丢失,应马上到物业管理处保安部报失补办,并缴纳元办证工本费,车牌号码与停车证所记录之号码如不符,该车辆不得进入专用停车场。
由于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停车或行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停放期间车辆损坏及其它任何附件或车内财物丢失,甲方概不负责(甲方蓄意破坏除外)。
乙方车辆在指定的停车位停放期间,如发现不属于自己原因造成的刮、蹭,必须在车辆未移动的情况下及时通知甲方保安部进行核实。如确定是甲方管理原因,使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协助出具相关保险理赔证明。
如有车辆丢失,经公安机关侦查未果后,甲方将按车险(车主必须上车辆盗抢险,此为保险公司要求)有关条例负担保险额20%责任赔偿(保险公司责任80%)。如乙方车辆未上保险或保险逾期,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政府或司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征用)等对乙方停放车辆造成任何影响,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权利:
有权得到车位使用者的真实资料。
有权拒绝无停车证或持过期停车证的车辆使用专用停车位。
有权调整停车场专用车位使用收费标准,唯须在调整前一个月通知车主。
对于占用他人车位或阻塞交通的车辆,管理处有权在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不予配合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车场正常秩序。包括:将车拖走或上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有权对多次违反专用车场使用规定者,拒签停车泊位使用管理协议。
甲方义务:
有权按照政府有关政策制订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负责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负责停车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出具事故报告证明(只限在本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
乙方权利:
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停车泊位;
按规定使用停车场的设备设施。
车辆在停车场出险后,向甲方索取出险证明。
乙方义务:
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用。
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