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附件4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节选).doc

格式:doc   大小:35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附件4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节选).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18/11/2 文件大小:3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附件4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节选).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4: 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节选)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风建设,保证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1条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都属于教学事故
第2条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教学事故分为一般教学事故、较大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三级。
第3条凡发生以下情况,属于一般教学事故:
(1)任课教师上课或监考无故迟到早退。
(2)任课教师上课未带教案或讲稿。
(3)任课教师上课或监考人员监考期间接听电话、玩手机。
(4)教师未履行手续,擅自请人代课、代监考。
(5)课程结业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未按时提交学生成绩,或提供的成绩有遗漏或错误。
(6)整个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布置及批改的作业量不及授课计划上作业量的三分之一。
(7)教学管理人员在接到教师调课停课通知单后,未及时通知学生,影响教学秩序。
(8)教学管理人员未及时编制下达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影响正常教学。
(9)因教学管理人员编排失误,造成教室、考场等使用发生冲突。
(10)实验室管理人员、机房管理员、电教设备管理人员无故迟到或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教学。
(11)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语音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等)出现故障报修后,相关管理人员未及时修理,影响教学累计超过4学时。
第4条凡发生以下情况,属于较大教学事故:
任课教师旷课或擅自停课。
监考人员监考未到。
(3)整个学期,任课教师未向学生布置任何作业,或布置后从不批改。
(4)命题人所出试题存在较大错误,或因过失泄露考试试题,影响考场秩序。
(5)监考人员不负责任,导致考场秩序混乱。
(6)教学管理人员安排考试时漏排班级、课程,或因过失泄露考试试题,或擅自更改学生成绩。
(7)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语音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等)出现故障报修后,相关管理人员未及时修理,影响教学累计超过8学时。
第5条凡发生以下情况,属于重大教学事故:
(1)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言论。
(2)对学生实行体罚或使用侮辱性语言。
(3)默许、暗示或鼓动学生罢课闹事。
(4)因缺乏责任心,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在教学活动中受到人身伤害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5)故意泄露考试试题。
(6)随意更改学生考试成绩记录,造成学生成绩存档和学籍处理错误。
(7)教学管理人员出具虚假学历、学籍、成绩证明。
(8)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语音设备、计算机、投影仪等)出现故障报修后,相关管理人员长期不予修理,且对报修教师态度恶劣。
第6条教学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系部(或教学管理人员所在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对隐瞒教学事故的责任人,从严处理。教学督导、教职工、学生发现教学事故后,可通过电话、口头、书面等方式向系部或教务处报告。
第7条教学事故发生后,由系部(或教学管理人员所在部门)负责查清事实,并填写《教学事故登记表》。
第8条发生一般教学事故和较大教学事故,由系部(或教学管理人员所在部门)认定,报教务处备案;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会同系部(或教学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共同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