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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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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doc

上传人:阳仔仔 2018/11/10 文件大小: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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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规范性问题发行人系2008年10月23日由黄会飞、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和黄理三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月,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2012年7月,永康市三锋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三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注销;2010年发行人收购了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另外,发行人2010年还收购了浙江丰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三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丰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变动情况、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涉及国有或集体资产、是否需有权政府部门确认;(2)补充说明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三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丰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共同客户或共同供应商的情形,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和费用的情况;(3)补充说明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三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丰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等情形,是否存在资产权属不清晰等情形;(4)补充说明浙江三锋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丰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销的时间、注销的真实原因及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注销后相关资产、人员的处置或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及方法并发表明确意见。2015年11月,黄会飞将持有的公司420万股股份和120万股股份,以每股1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黄明丰和黄理;2015年12月,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中,永康市琨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400万元,应阔认缴300万元,增资价格为2元/股。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转让或增资的背景,资金来源及合法性,结合公司当时的净资产及盈利水平说明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不属于法定正当理由范围的情形,是否履行依法纳税义务;(2)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永康市琨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变动情况,现有合伙人在公司任职情况及任职的具体时间、职务,资金来源、合伙人适格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3)补充说明永康市琨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现有合伙人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除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签字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及方法并发表明确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康九州西路分公司,该分公司未实际从事业务,于2016年5月注销。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永康九州西路分公司存续期间的资产、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销后相关资产、人员的处置或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及方法并发表明确意见。控股股东三锋集团还控制永康宝贤、永康春安、永康裕捷、永康耀康;实际控制人控制香港畅金贸易有限公司、义乌应阔商贸有限公司(已注销)、浙江科翔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应阔控制上海满彰实业有限公司、永康市东城晨兴五金工具批发部(已注销);黄明丰及其关系密切亲属控制永康市红玖玖家具有限公司、浙江华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已注销)。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营业务、主要财务数据,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2)补充说明上述关联企业是否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共同客户及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3)补充说明上述已注销关联方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注销的时间、注销的真实原因及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注销后相关资产、人员的处置或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4)进一步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核实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关联方,包括吊销未注销和报告期注销的关联方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