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7龙塘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doc

格式:doc   大小:42KB   页数:1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7龙塘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8/11/11 文件大小:42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7龙塘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共龙塘镇委员会龙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塘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各相关单位:
现将《龙塘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5月26日
总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各责任区、村对本村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镇安监站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镇人民政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省、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的应职能部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机构。
(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三)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原则上在征求有关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确定。
(四)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文件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签发。
(五)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检查组,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方案,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有关成员带队,其它成员单位派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安全检查或专题督查结果要形成专题报名、报镇人民政府并视情通报各村、学校、各重点生产经企业。
(六)镇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要及时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半年和年终时向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七)本规则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安全生产警示告诫制度
(一)根据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事故多发的部门、站所、村、企事业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警示或告诫。
(二)凡发生交通、工伤、火灾、爆炸、中毒、危化品泄漏等责任事故的,一律进行书面告诫。
(三)对所属部门、站所、村社、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或者不按要求及标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的,一律实行警示谈话。
(四)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而又不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一律实行书面告诫。
(五)凡被警示和告诫的部门、站所、村、企事业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凡被警示和告诫的部门、站所、村、企事业单位,在收到告诫通知书或接受警示谈话后30日以内,应当向镇
政府书面报告警示、告诫整改计划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新发现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应在24小时内报告镇安监站,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结束后向镇安监站申报验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由镇安监站在48小时内分别向镇、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应急处理中心报告,落实监控措施或整改结束后向市应急处理中心申报验收;
(二)重伤事故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镇安监站和安全主管部门;镇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
(三)一次死亡1-2人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和市安全主管部门;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
(四)一次死亡3-9人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镇政府和上一级政府。
(五)事故情况不明或抢险救援未结束时,要做好续报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镇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责任。镇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
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镇部门、村民委员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镇各部门负责人对其管辖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