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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车辆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8/11/11 文件大小: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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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车辆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于服务集团股份公司驻京市场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确保办事处全体驾驶人员以良好的风貌投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保持车辆安全和良好的运行状况;保证车辆保养和维修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办事处全体驾驶员和所有车辆。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遵守劳动纪律,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服从统一调配,优质热情服务,爱岗敬业。
第四条驾驶人员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并按驾驶规定的范围驾驶相应车辆。
第五条上班期间严禁喝酒,严格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
第六条出车前要确保证照齐全,做好车况和车貌的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上报,禁止驾驶问题车辆上路行驶。
第七条出车后做到清洁卫生及时保养,保持车辆工作运转正常。
第八条出车前后认真填写出车单,详细记录每次的出车时间,地点,事由,里程,返回时间等相关数据,及时登记。
车队队长每月对车辆的运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以便做出使用车辆情况分析。
第九条办事处车辆按照专人专车进行管理。驾驶员对所驾驶车辆应负保管之责。有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被盗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第十条上班时间未出勤的驾驶员,应在办公室待令,待令人员须保持办公室卫生干净整洁。有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应向车队队长请假,同时保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如遇交通事故的,应积极处理,第一时间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并向车队队长和办事处负责人汇报。
第十二条队长负责组织全体驾驶员每周一次的安全工作会,具体时间由队长安排,全体驾驶员必须参加。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办事处综合处负责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有关单位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各有关单位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由综合处处长批准及备案。
第十六条综合处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备案认可。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出勤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遇突发事情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车队队长或综合处处长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九条各有各单位因公用车由车队队长统一调度,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第二十条车队队长应根据办事处总体的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队队长的安排。
第二十一条办事处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对于确有必要出借的车辆,须报办事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办事处所有车辆钥匙归属车队队长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派遣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派遣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第二十三条办事处所有驾驶人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不得
擅自使用车辆。每天下班前须将车辆停放在办事处,将车辆钥匙交由队长保管。如遇特殊情况,出勤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办事处的,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
第二十四条出勤任务完成归队时,驾驶员应及时填写相应公里数,并确认签字。车队队长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办事处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驾驶人员在车辆驾驶过程中,要遵守交通法规,防止无故违章罚款。
第二十六条车辆出勤如因公须离京的,必须上报办事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七条每月由队长负责安排召开车辆设备情况工作会,全体驾驶人员参加,综合处处长和财务处处长列席。讨论一个月以来车辆使用情况的重大事项,以确保所有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车辆用油管理
第二十八条由综合处处长会同财务处处长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车队队长及所有驾驶人员都应对车辆的经济用油负责。平时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第三十条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第三十一条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综合处处长批准,并报车队队长备案。
第三十二条车队队长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损坏正常加油时等,应及时补卡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第三十三条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队长同意。
第三十四条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