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培训课件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
广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一、网上办事大厅开通
二、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介绍
一、网上办事大厅开通
一、办理流程
二、数字证书的办理
数字证书相当于缴存单位的网上身份证,缴存单位必须插入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业务系统,。证书载体包括USBkey、3Gkey等。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数字证书受理点审核资料并签发数字证书。
需提交的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地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数字证书受理窗口(具体地点见中心网站通知)。
数字证书办理其它事项
当数字证书发生更新、介质损坏补办、信息变更、解锁、丢失补办等业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数字证书受理窗口办理。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数字证书介质(数字证书丢失补办则无需提供);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单位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④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开通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办事大厅主要包括单位信息变更、汇缴变更、汇缴管理、支付管理、本地转移、年度缴存调整和单位信息查询等功能。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网点审核并开通网上业务。
需提交的材料:
数字证书介质;
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加盖单位公章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地点: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
二、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介绍
1、登录、退出
2、汇缴管理
3、支付管理
4、本地转移
5、年度缴存调整
6、职工信息下载
7、单位信息变更
8、查询
注意事项:
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存单位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上述所有业务,没有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存单位可办理除汇缴和汇缴支付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
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业务必须由公积金归集系统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申请办理。
单位经办人发生变更时除原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携带数字证书介质,变更单位经办人同时变更数字证书的授权
根据缴存单位的实际需要,可申请多个密钥,开通不同的权限,可开通的权限类型有:录入权限、支付权限和全部权限。
银行委托扣款:
单位可通过委托扣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扣款登记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
需先办理委托付款登记,才可以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汇缴的资金结算。
全市十七家银行的账户均可作为委托付款账户,分别为:
签订流程:
①缴存单位领取或打印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以下简称协议)和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式三份),填写协议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和预留银行印鉴。(协议和证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中心网点领取,其中协议应双面打印)
②缴存单位将填写好的协议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交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广东金融服务平台(EFT)定期借记柜面签约界面登记相关信息的进行确认登记,付款账户开户行留存协议第三联。
③缴存单位持银行确认后的协议(第一、第二联)和授权委托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网点办理委托付款签约登记业务。
需提交的资料: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一式三联)、授权委托证明书(一式三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