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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对民营企业厂房建设涉税管理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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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对民营企业厂房建设涉税管理的建议.doc

上传人:jq4846 2018/11/24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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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对民营企业厂房建设涉税管理的建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浅论对民营企业厂房建设涉税管理的建议
论文关键词:民营企业厂房建设项目税收管理问题和建议
论文摘要:文章以温州市龙湾区民营企业厂房建设项目存在的一些涉税管理的问题为例,分析其原因,加大涉税行为的监控力度,对现行民营企业厂房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旨在促进整个建筑安装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

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温州市龙湾区民营经济发展迅猛,据统计,2006年的GDP已达亿元,财政收入为亿元, 工业总产值亿元,建筑安装行业的税收已占地方税收的%。随着经济开发区和工业民营技术园区相继落成,民营企业厂房建设也是红红火火。但是,在新建厂房过程中存在诸多涉税问题和现象给税务部门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如何规范企业厂房建设项目的税收管理,对促进整个建筑安装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组织地方财政收入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征管,加大涉税行为的监控力度是当前税务机关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现行民营企业自建厂房涉税管理存在困难和主要问题
,为了降低建造成本,偷逃税款。温州市龙湾区地处城市的城郊结合部,民营企业较大多数由家庭作坊工业发展而来,企业在建造厂房时,追求的是如何降低建造成本,承建单位大部分是个体施工队,而这些建筑安装企业因经济利益驱使,能不开发票的尽量不开,抱着侥幸心理,逃避税收管理;特别是承建一些小工程,工期短、变动频繁,等到税务机关发现并准备实施管理时,往往已结算完毕,溜之大吉,容易造成税款流失。
“包工不包料”方式,没足够申报营业额,偷逃税款。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把厂房作固定资产入账时,相关的建筑安装发票的金额远远小于厂房的账面价值,什么原因?企业自行购置水泥、沙石、钢材等“三大材”。施工单位工程结算价款中不包含甲供材料,仅就建筑劳务金额开具发票并申报营业税,偷逃了材料部分的营业税。如某企业厂房总投资为120万元,但施工单位实际开票额仅为2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务,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施工单位仅就劳务收入申报建筑环节的营业税,造成了税款的严重流失。
。在城郊结合部的温州龙湾区,由于规划、建设和国土部门对建筑行业管理的不够完善,未批先建和超建扩建现象十分普遍,对于这些违章建筑物的存在是否采取强制拆除或补办手续进行行政处罚,还没定论,因此对这些违章建筑征收建筑环节营业税仍存在争议;另外,由于税务部门和规划、建设等部门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建设项目信息传递制度,使得部分建设项目没有纳入税收管理范围,存在着征管上的漏洞。
。一是税务机关对厂房建设项目没有形成一套管理机制。由于民营企业建造厂房不须经过招投标程序,税务部门很难掌握其厂房的总投资额。民营企业厂房竣工后往往以远远低于实际造价的估价或虚假价格结转,没有一套规范的、完整的、科学的管理制度;二是税务宣传与辅导不够深入和票据管理不够规范。对以前建造的厂房没有历史原值的,往往以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入帐,没有意识到在建造时是否取得了合法凭证,见票付款的管理不到位,这让一些不自觉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