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田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桂政发〔2010〕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二)坚持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实行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对其工作人员的两级考核。
(四)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五)坚持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一)乡(镇)卫生院。
:主要考核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药品管理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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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考核内容详见《田东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纪律、医德医风。
三、考核主体
县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四、考核依据
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依据《田东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执行。乡(镇)卫生院依据县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县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在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逐项考核。考核结果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财政、人
劳社保部门备案,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定期抽查。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六、考核结果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评分标准详见《田东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按《田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暂行办法》执行。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半年为一个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解聘的参考依据。
七、工作要求
县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增强可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成立专门机构,确立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