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一览表
量刑调节比例
量刑情节
调节基准刑比例
备注
14岁—16岁之间犯罪
减少30%--60%
16岁—18岁之间犯罪
减少10%--50%
未遂犯
减少50%
从犯
减少20%-50%或者以上
自首
减少40%以下或40%以上或免除处罚
一般立功
减少20%
重大立功
减少20%--50%
坦白
减少20%以下
当庭认罪
减少10%以下
退赃退赔
减少30%以下
取得被害人谅解
减少20%
累犯
增加10%--40%
有劣迹
增加10%以下
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妊妇等
增加20%以下
重大灾害疫情期犯罪
增加20%以下
常见犯罪量刑
罪名和情节
量刑起点
基准刑
宣告刑
备注
1、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一般情节
6个月—2年
据责任后果程度等确定
自由裁量
交通肇事罪逃逸
3年—4年
同上
逃逸致1人死亡
7年—8年
同上
2、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致1人轻伤
-
故意伤害罪致1人重伤
3年—4年
手段特别残忍致1人重伤6级残疾
10年—12年
伤害致死1人
10年—15年
无期除外
在起点刑上,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度等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雇佣他人伤害的
加20%以下
因婚姻、邻里纠纷导致
少20%以下
因被害人过错
少20%以下
积极抢救被害人
少20%以下
3、强奸罪
强奸1人1次
3—5年
情节恶劣奸淫幼女的
10—12年
强奸奸淫三人的
10—12年
当众强奸的
10—12年
二人以上轮奸的
10—12年
致被害人重伤等后果
10—12年
在起点刑上根据强奸人数次数后果等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4、非法拘禁罪
未造成伤害后果的
3--6个月
致1人重伤
3—4年
致1人死亡
10—12年
在以上起点刑上根据拘禁人数次数时间后果自己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加20%以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扣押拘禁的
加20%以下
为索取合法债务权益
减30%以下
5、抢劫罪
抢劫一次
3—5年
入户抢劫
10—12年
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10—12年
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10—12年
抢劫三次或素和巨大
10—12年
抢劫致一人重伤无残疾的
1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