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及注册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成立
(一) 成立院级社团,由院系团总支(分团委)审批,报社团管理委员会备案。成立学术性社团,要以相应专业为依托,经有关院系的党团总支同意,会同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查。成立院级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
所具备的素质,且未受过校规校纪处分;
;
;
;
。
(二)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同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办法。
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必要事项。
(三)学生社团成立时,按照理论研究、社会实践、文娱体育、志愿服务、公益服务、兴趣爱好等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四)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下列文件:
筹备申请书;
章程草案;
发起人和拟任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一份;
指导老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社团的资金来源及财务情况。
(五)社团申请程序: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管委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管委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
(六)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登记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7日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工作以外的活动。
(七)各社团接纳会员数量以有利于管理为原则。学生可视本人情况加入两个社团,但不能同时兼任两个及其以上的社团负责人职务。
(八)未经审查和批准的社团,均为不合法社团,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各社团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关心社团活动,思想水平较高,在相关专业有一定造诣的校内教职工和校外相关专业知名人士担任顾问或指导教师,并书面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
(十)新社团获准成立之后,进入社团试运行期(三个月),试运行期间表现合格,方可正式转正。
第二条学生社团和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学生社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活动生活。
(二)江西财经大学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