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一条 规划目的 4第二条 规划依据 4第三条 规划范围 4第四条 适用范围 4第五条 使用原则 5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模 5第六条 发展目标 5第七条 用地规模 5第三章地块划分与编码 5第八条 管理单元的划分与编码 5第九条 地块划分与编码 5第四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6第十条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6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 6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性质的执行规定 6第五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6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总原则 6第十四条 建筑面积补偿奖励 6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的执行规定 7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7第十六条 道路系统控制 7第十七条 道路交叉口控制 7第十八条 交通设施控制 7第十九条 道路竖向规划 8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8第二十条 规划结构 8第二十一条 绿地系统控制 8第二十二条 防护绿地 8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第二十三条 配置要求 8第二十四条 调整规定 9第九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第二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 9第二十六条 污水工程规划 9第二十七条 雨水工程规划 10第二十八条 电力工程规划 10第二十九条 电信工程规划 10第三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 10第三十一条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1第十章附则 11第三十二条 调整原则 11第三十三条 生效日期 11附表 12附表1: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 12附表2:建设用地兼容性表 13附表3:规划用地平衡表 14附表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15附表5:法定文件地块控制内容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了控制好江北白沙堆地区土地,在满足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地区的开发建设,并使规划区内外及与周边地区协调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本文本。第二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及配套指引4.《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5.《惠州市江北西区分区规划》6.《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7.《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8.《惠州市惠博快速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条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惠州市江北西区西部,。。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规划是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指导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符合文本和图则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第五条 使用原则文本与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图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模第六条 发展目标白沙堆地区——惠州中心城区交通边捷、影响力广泛的滨江优质生态居住社区。第七条 ,,用地性质以居住、公共设施、绿地用地为主,,%,,%,,%。各类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与比例详见附表3。第三章地块划分与编码第八条 管理单元的划分与编码结合用地布局,根据规划区主干道和中心水道,将本规划区划分成四个管理单元,代码分别为A、B、C、D表示。第九条 地块划分与编码规划区内地块结合道路、自然界线和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划分,并确定地块编号。每个街坊内的地块按照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顺序编号,整个规划区共划分成30个地块。地块编号采用三级编号方式,由管理单元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如A-01-01中,A代表管理单元代码,中间01代表街坊代码,后面01代表细划地块代码。第四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第十条 土地使用性质控制土地使用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至小类。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各类建设用地兼容范围见附表2。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须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质的规定,并通过相关程序审批。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性质的执行规定本规划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本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必须与本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在执行本规划中所规定的用途时,必须同时遵守其他有关法则以及有关政府契约条款规定。第五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总原则土地使用强度指标由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等指标组成,以上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第十四条 建筑面积补偿奖励建筑基地为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