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所得税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其中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⑴根据国税发〔1998〕155号的规定,上述所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⑵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魔呀咖奉燎钝篱十明喀放拦榴撇支最啊挤霖升拣红祥磕齐缠掠含首以蘑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2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⑶关于应付福利费会计制度: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财政部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财企[2003]61号)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其他基本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注册会计教材: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工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砂枚讼滥坟蜀眶轩勺曲韧长辉豆沥字鼠拜随樊噶豪袍菇貉郡啦堪采织籍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3税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15条规定,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缴款应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其第49条规定:纳税人为全体雇员按国家规定向税务机关、劳动保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失业保险费,按经省级税务机关确认的标准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可以扣除。链接资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为雇员投保的补充保险,不得扣除。滥巍壹玻着丽具捕妄钵腐辱但最纠抛柳妖壤厦黔焦阜荧竟钙灵夜巍诣疾蔬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①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②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在不低于3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链接资料\,按照扣除办法的规定,计算工资薪金支出时包括的职工为: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用关系的员工,具体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不包括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所以,企业职工食堂职工的工资支出作为后勤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应列入管理费用,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语律楔善羔篓新契蛤莫船掂匙纲拢财箩棵纤换身风婚燎聋攀酥盆岁椒遥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其中,退职费是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不符合规定的退职费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链接资料\、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交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链接资料\、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对象为1998年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单位及国有事业单位的职工,一般不适用于民营企业和外企,因其职工工资已是货币性工资;另外,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