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9:甘肃省草原监督管理(野生植物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备注1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违法所得3000元以下的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3倍的罚款,并可以吊销采集证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违法所得3000-5000元的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7倍的罚款,并可以吊销采集证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7-10倍的罚款,并可以吊销采集证未取得采集证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违法所得1000元以下的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3倍的罚款未取得采集证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违法所得1000-3000元的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7倍的罚款未取得采集证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7-10倍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备注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2倍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违法所得5000-1万元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5倍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10倍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违法所得3000元以下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3倍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违法所得3000-5000元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7倍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7-10倍的罚款3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倒卖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