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档案一、范围二、定义三、职责四、竣工文件归档范围和组卷五、案卷编制六、案卷质量要求七、装订八、建设项目档案移交九、常见问题大纲一、范围:首先说一下这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路局管内建设项目,不含200公里/小时以上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1年,建设处发了文件太铁建[2011]326号,关于印发《建设单位管理资料标准》的通知,指挥部肯定收到了,就建设项目档案而言,A、B类按该文件执行,施工、监理仍按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归档标准执行。二、定义: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建设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要求系统整理归档的建设前期文件、工程管理文件、监理文件和竣工文件的统称。建设前期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的立项、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及各阶段设计过程中形成和收集的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技术过程中形成和收集的文件。施工文件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和收集的文件和原始资料。竣工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及施工单位按验收标准编制而成的文件材料和竣工图。三、职责:1、通用职责(1)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填写的文件材料,应以工程合同、设计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标准为依据。(2)建设项目文件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按专业归类,文面书写工整,字迹清楚,项目内容齐全、准确,签章手续完备,无未了事项。(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对建设项目文件资料不得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2、建设单位的职责(1)负责建设前期文件和工程管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和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相关制度,(2)在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建设项目文件的编制、移交归档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3)建设项目开工后,应及时向各施工、监理单位提出建设项目文件形成、积累的有关要求,并在建设过程中对其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本标准,组织建设项目档案的编制、汇总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移交有关档案部门;竣工文件部分可指派施工单位代其移交。3、施工单位的职责(1)、各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随时收集、整理各种检查证、试验报告、原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施工日志等原始资料,并及时对图纸进行校验。(2)、负责在工程初验前向设备管理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施工资料和图纸;在正式竣工验收前,依照本标准的规定将施工资料和图纸按专业和单位工程编制形成竣工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3)、编制的竣工文件不得少于本标准规定的套数,如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可另行约定。4、监理单位职责(1)负责对监理文件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对设计、施工单位形成的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签署意见,并对其负责。5、接管单位职责:(1)、负责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编制进行协助指导,工程竣工验收时,负责对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验收。(2)、负责接收和保管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档案和有关资料。四、施工单位竣工文件归档范围和组卷(一)、归档范围:竣工文件:建设项目验收文件,按本标准编制完成的文件材料和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