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7
文档名称: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解读.ppt

格式:ppt   大小:743KB   页数:2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解读.ppt

上传人:840122949 2019/1/26 文件大小:74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解读.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解读徐舟2018年4月太原目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一)修订背景(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三)重点条款解读(三)重点条款解读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第五条解读质疑答复责任主体:采购人上位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代理机构答复质疑范围:委托授权范围内,超范围的应当告知向采购人提出注意事项:宜代理协议约定(三)重点条款解读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第六条解读明确投诉管辖问题一般项目:采购人的本级财政部门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共同管辖”(协议管辖,最先收到)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级次最高(三)重点条款解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第七条解读公开透明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三)重点条款解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第九条解读联合体的投诉: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为什么?联合体质疑?(1)联合体部分成员可否质疑?(2)假如部分成员质疑、且已答复,联合体所有成员能否共同投诉?(3)为什么本条不直接写明“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联合体主办方能否提出质疑?“质疑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