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两汉乐府诗主讲教师:谢模楷一、乐府诗的界定1、“乐府”的内涵“乐府”最初是汉代主管音乐的机关。秦时就已经存在,汉武帝时期兴盛起来。汉人把乐府机关配乐演唱的诗称为“歌诗”,这就是最初的汉乐府诗,也就是乐府“本辞”,其题目就是后世所称的乐府“旧题”。魏晋六朝人用乐府旧题写作的诗,不管合乐与否,一概称为“乐府”;唐代则出现不用乐府旧题,而只是仿照乐府诗的某些特点而写作的诗,被称为“新乐府”。2、乐府诗的界定文学史上的乐府诗,首先应是指汉代兴起的那种入乐可歌的“歌诗”,其次包括后世文人模拟乐府旧题或自创乐府新题的作品。二、乐府诗的兴起乐府诗是随着汉武帝时代乐府机关的建立而兴起的。班固《汉书·礼乐志》载:“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汉代文学的主流是文人创作,文人创作的主流是辞赋。乐府民歌作为民间创造,是非主流的存在。这种非主流的民间文学,以其强大的生命力逐渐影响到文人,吸引文人加入创作,促使诗歌蓬勃兴起,最终取代了辞赋在文坛的地位。三、乐府诗的特点1、诗题乐府诗题同一般诗歌题目有不同,它原先不仅是歌辞的题目,还兼指歌辞的声谱,有点类似后来的词牌名。因此乐府诗的题目,明显带有音乐性的标识。郭茂倩《乐府诗集》:“汉魏之世,歌咏杂兴,而诗之流乃有八名:曰行,曰引,曰歌,曰谣,曰吟,曰咏,曰怨,曰叹,皆诗人六艺之余也。”2、形式结构乐府诗最初的可歌性在形式结构上也留下了一些音乐标记,我们现在部分乐府诗中仍然可以看到的“解”、“艳”、“趋”、“乱”、“和”、“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