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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及积分制入户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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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及积分制入户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9/1/29 文件大小:13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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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及积分制入户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年月日姓名性别民族相片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职称(技术等级)籍贯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别○本市农业户口○外市农业户口○外市非农业户口联系方式工作所在地镇(区)居住地镇(区)是否具有自有房产○是○否(如是,请确认在自有房产所在地镇街提出申请)现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派出所参保情况○本市参保○省内其他市参保在莞工作年限核定方式○选择以养老保险参保年限为核定标准○选择以劳动合同为核定标准(提供劳动合同及复印件)配偶情况(未婚的不需填写)姓名性别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类型○本市农业户口○外市农业户口○外市非农业户口是否在本市居住○是○否随迁人员姓名性别与申请人关系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请人签名本人已阅读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申请人:年月日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填表说明一、申请人要按本说明认真如实填写,填表必须统一使用黑色或纯蓝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填写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二、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填写阿拉伯数字;需要文字表述的,必须使用汉字,不能使用英文或其他文字。三、填表人要认真填写本表,并按如下格式填写相应内容: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名字,用字要固定。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苗族”,不能简称“汉”、“苗”。3、照片: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其他”。5、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本科”、“大专(包括高职院校)”、“高中(包括中专、职校、技校)”、“初中”、“初中以下”。6、职称:填写内容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7、婚姻:填写“未婚”、“已婚”、“丧偶”或“离异”。8、联系方式:填写本人常用的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9、随迁人员:填写有随迁意愿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信息。10、本人情况:用文字表述本人实际情况。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我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制度,根据《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本细则申请积分制入户。第三条市政府统筹组织全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积分制入户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解决。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年度积分制入户计划,每年年初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各镇街入户指标数额。市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开发和维护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指导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开展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资料分类送审、信息录入及处理相关投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申请人在莞连续居住年限审核、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并评分,以及办理入户手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申请人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审核并评分。教育部门负责申请人学历审核并评分。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审核并评分。计生部门负责申请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审核并评分。科技部门负责申请人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明审核并评分。卫生部门负责申请人献血相关证明资料审核并评分。民政部门负责申请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慈善捐赠相关证明审核并评分。房管部门负责申请人自有居所权属情况审核并评分。工商部门负责申请人投资情况审核并评分。税务部门负责申请人纳税情况审核并评分。团市委负责志愿者志愿服务情况审核并评分。市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及其在镇街的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和相关组织机构,负责及时审查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移交的申请人材料,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积分制管理工作。第四条逐步建立积分制入户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动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机关警务综合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管理子系统对接,分阶段实现积分制入户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资料、自动积分管理等功能,推动积分制入户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具体实施规划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第二章申请受理第五条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设立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积分制入户申请。接受积分制入户申请报名时间为每年2月至5月。第六条申请人原则上向自有房产居住地所在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积分制入户;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所在地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申请积分制入户。申请人须按规定填写《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及相关表格,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按《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设定的计分指标提供相关资料(以下为加分项目,不能提供相应资料的不得分)。(一)文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