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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目录
第一章产品质量与生产许可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8-17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7-29
第三节《农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9-33
第四节《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3-35
第五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35-40
第二章计量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1-43
第二节《湖南省计量计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3-47
第三节《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7-50
第四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50-52
第三章标准化与条码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53-55
第二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56-57
第三节《湖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57-58
第四章认证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59-64
第二节《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4-65
第三节《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65-66
纤维检验
第一节《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6-74
《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74-79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79-80
第四节《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80-8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一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83-110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10-113
第一章产品质量与生产许可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一、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
(一)较轻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产品尚未销售的;
2、因不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二)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主动追回已售出产品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等值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三)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属于涉及安全、健康指标产品被判不合格的;
2、产品全部或大部销售的,且拒不追回或无法追回的。
处罚基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二、违反《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