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托型企业年金治理中的非理性行为分析
来源:信托产品
摘要:从行为金融理论的角度来看,信托型企业年金治理中非理性行为主要集中在年金计划基金的投资管理阶段。非理性行为的主体既有计划的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也有计划的参加者和受益人,主要是投资风险分散不足,过度投资于自己就职的公司,投资管理人在投资决策中的羊群效应以及投资及业绩评估中的偏差。行为金融学的视角突破了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引起企业年金治理中非理性行为的群体心理。
关键词:企业年金,治理,非理性行为
一、引言
在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年金计划中,信托型计划以其灵活方便和计划基金具有独立性与稳定性、同资本市场的发展联系密切等特征,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也成为许多国家学习和仿效的对象。与此同时,信托型企业年金制度本身也在不断演进,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更多参与资本市场投资活动以及各金融机构对企业年金计划的深度介入等自身管理运营变化,加之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和资本市场风险的传播,迫切需要加强企业年金计划的治理,进一步保护计划受益人利益,促进计划财务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由于信托型企业年金计划中存在着计划受益人、受托人以及各种为计划提供管理与服务的金融机构,委托代理关系比较复杂。在分析信托型企业年金计划的治理风险时,人们更多地从委托代理理论出发来分析和研究治理风险的产生和分布。委托代理理论中假设前提是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经济人,行为目标都是为了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理性受到自己生理和心理能力的限制,理性的有限性导致了在认识与判断上出现系统性偏差,而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也因此违背最优化原则。表现在企业年金治理中,计划的参加人和受益者以及计划受托人、投资管理人等的非理性行为会对企业年金计划的治理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偏离计划治理的目标。
二、从行为金融学理论来看企业年金计划中的非理性行为——一个新的视角
行为金融学试图将心理学特别是认知心理学同金融经济学结合起来,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更深层次的心理、社会等动因来研究人们在金融市场中面对不确定性与风险时是如何决策的。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行为金融以一种源自心理(经济)学分析基础之上的、将人的实际心理及其由此决定的行为特征纳入分析框架的金融学说而逐步兴起,对现代金融理论难以解决的异常现象做出了解释。行为金融学有两个主要理论支柱。一是套利的有限性,二是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传统经济金融理论认为,套利保证统一价格法则的实现于市场的效率,但行为金融学认为,套利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由于套利的这种有限性,市场不可能完全消除“免费的午餐”,因此完全效率市场不可能实现。同时,传统经济金融学继承了一个传统的假设,即经济人完全理性,其具有无限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心理学研究证明,人类的心智、生理受到各方面的约束,因此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行为金融学认为,在不确定环境下,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会导致其决策出现偏差。
行为金融的产生是人们对不确定性决策研究深入的结果,因此对不确定性的研究将推动行为金融的发展。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不成熟以及以计划委托人身份出现的为数众多的计划参加者和受益人使得市场更多地表现出非理性的一面。认识到这一点,将启发我们在研究企业年金治理问题时,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引起企业年金治理中非理性行为的群体心理,从行为金融理论出发,在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