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节课程改革
一、世界各国课程改革发展的趋势
世界各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各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都非常重视调整培养目标,努力使新一代国民具有适应21世纪社会、科技和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全面素质,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不仅仅是关注学生的学业目标。
第二,关注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和调整,强调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以培养具有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未来公民。
第三,各国都非常重视课程内容的调整,强调精选适合学生发展和时代需要的课程内容,关注学生经验,反映社会、科技最新进展,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
第四,重视评价改革,评价方式进一步多样化,注重发挥评价在促进学生潜能、个性、创造性等方面的作用。
二、我国课程改革的历史和现状
在新中国成立的60多年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经历了八次重大改革,历次改革之间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全面考察这八次课程改革,将对当前的课程改革和今后的改革有所助益。
—1952年的第一次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收回了教育主权,对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各类教育问题进行了彻底的改造。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是“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这次改革是教育部门自上而下进行的,实行对旧课程的改造,初步确立了我国中小学新课程体系,形成了全国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大纲与统一教科书的“大一统”课程模式。
1957年的第二次课程改革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l953年我国开始执行“一五”计划,教育势必紧跟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的变动。l953年1月召开的大区文教委员会主任会议和6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吹响了新一轮改革的号角。两次会议确立了今后教育工作的重点是整顿、巩固和发展中小学。1953年12月,政务院颁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提出:
“今后几年内小学教育应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小学工作和学习应由教育部门统一领导布置。”l954年4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明确指出:“为提高教学质量,中央教育部应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和中学教育的目的,进一步以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和理论与实际联系的方法,有计划地修订中学教学计划,修订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并为教师编辑一套教学指导用书,这是目前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这两个文件为课程改革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根据教学计划,教育部于l956年颁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第一套比较齐全的教学大纲《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修订草案)》。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于1956年基本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且“一五”计划提前完成,这一轮课程改革也于l957年初结束。这一时期的课程改革存在的问题是:初步形成了比较全面的中小学课程体系,但模仿苏联的痕迹仍很深;课程变动过于频繁,教材又跟不上需要,致使教学工作不能完全按照教学计划执行;部分学科间的相互联系和配合不够紧密,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1963年的第三次课程改革
1957年2月,毛泽东作了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