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能力
李玉河
(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太原 030002)
摘要:文中论述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及很强的组织能力,去协调监理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监理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监理;组织协调;发包人;承包人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B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负责制。总监是监理人委派到该项目的全权履约人,是依据建设监理合同代表发包人行使项目管理的负责人,是利用自身丰富的知识,为发包人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并通过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对工程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为工程四大目标的顺利实现的重要管理者。总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政治素养、广泛的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更重要的要具备很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来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特别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组织协调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设计人、监理人、材料供应人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使他们有序地组成一个具有特定的功能和目标的统一体,既有分工的不同,又有紧密的合作,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实现预定的建设目标。在这些关系中,监理人与发包人、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关系是体现监理工作成败的关键,同时决定着工程建设的预定目标能否顺利地实现。
1监理人与发包人之间关系的协调
工程建设监理是受发包人委托而独立、公正地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监理人与发包人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关系。监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与发包人的协调有着很大的关系。由于我国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时间不长,建设投资主体不同,产权不十分明晰,发包人的素质参差不齐,对建设监理制的认识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他们一方面委托建设监理,另一方面对监理的信任程度不高,这就需要总监以自身优良的品质、踏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心和满腔的热情为发包人服务来赢得发包人的充分的理解和信任,以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超的组织协调能力、一流的专业水平、管理水平、政策水平,树立起监理的权威。
总监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时,要充分尊重发包人,维护发包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发包人的联系,听取他们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在监理工作会议、处理索赔、处理质量事故、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监理活动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当发包人不能听取正确意见或坚持不正确的观点和做法时,应当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必要时可签发备忘录,以明确责任。对发包人的变更指示,只要是符合规范要求和能够办到的,要马上去办,不能拖拖拉拉;对交办的事情,要用心办、及时办、办完要马上汇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中难以办到或根本无法办到的,不能一味迁就,要有理有据地说明,不得粗暴拒绝。关键时刻,总监要坚持原则,敢于和善于承担责任。总监要充分利用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纪要、记录、签证等,有理有据地说服发包人,最后公正合理地妥善解决,以自己的工作和成果赢得发包人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
2监理人与承包人之间关系的协调
总监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对承包人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人与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总监在监理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和规程办事,讲究科学的态度。思想观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