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工业大学
毕业论文
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姓名吴伟聪
学院人文与法学院
专业法学
班级法学 074
学号 0711010407
指导教师范锐敏
职称讲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天津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题目
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学生姓名
吴伟聪
学院名称
人文与法学院
专业班级
法学074
课题类型
毕业论文
课题意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刑事犯罪率也在提高,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实现预防目的,而且利于司法部门对犯罪者的处罚客观公正,保障公民生命权,进而利于司法公平,符合国际立法潮流,也有利于弘扬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所以对该问题值得探讨。
任务与进度要求
(1)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与导师协商确定题目
(2)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撰写并提交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
(3)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撰写并提交论文大纲
(4)2011年3月至2011年4月撰写并提交论文初稿
(5)2011年4月至2011年5月撰写并提交论文第二稿
(6)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撰写并提交论文第三稿
(7)2011年6月论文定稿,并参加论文答辩
主要参考文献
[1]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1).
[2] 何家弘,[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08):305.
[3]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05):274.
[4] [J].北京:人民司法,2001(5).
[5] ‘无罪推定’原则[J].(中国地区)法学杂志,1997(4).
[6] [美]华尔兹著,[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312.
起止日期
2010年11月至2011年6月
备注
院长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表
2011 年 1月 10日
姓名
吴伟聪
学院
人文与法学院
专业
法学
班级
074
题目
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指导教师
范锐敏
与本课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情况、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目的和意义:
国内外研究情况:国外在制定刑事诉讼法律都对举证责任倒置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美国有“极有可能”的标准,英国则通过《刑事司法和公共秩序法》对沉默权作了限制。德国在《反有组织犯罪法》里也要求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日本在刑法中也作了具体的规定。而我国仅有一个罪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要求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大多数的学者也认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还很不完善,应当明确适用范围和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程度。
研究主要内容: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论文通过刘某伪造票据一案,阐述我国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相关原理以及现行的规定。在借鉴了国外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刑事诉讼中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存在的法律问题,如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缺失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适用范围不明确、证明程度的规定缺失等,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研究目的和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刑事犯罪率也在提高,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在司法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明确规定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实现预防目的,而且利于司法部门对犯罪者的处罚客观公正,保障公民生命权,进而利于司法公平,符合国际立法潮流,也有利于弘扬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所以对该问题值得探讨。
二、进度及预期结果:
起止日期
主要内容
预期结果
(1)-
(2)-
(3)-
(4)-
(5)-
(6)-
(7)-
(1)与导师协商确定题目
(2)撰写并提交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
(3)撰写并提交论文大纲
(4)撰写并提交论文初稿
(5)撰写并提交论文第二稿
(6)撰写并提交论文第三稿
(7)论文定稿,并参加论文答辩
(1)确定题目
(2)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3)完成论文大纲
(4)完成论文初稿
(5)完成论文第二稿
(6)完成论文第三稿
(7)完成终稿并参加论文答辩
完成课题的现有条件
,查询相关文献;
、文献;
。
审查意见
指导教师: 年月日
学院意见
主管领导: 年月日
天津工业大学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