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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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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资料.doc

上传人:980853275 2019/2/15 文件大小: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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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资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金华市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征求意见稿)操作指南金华市总工会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企联/企协2008年8月目录1、集体协商工作基础知识………………………………………………(2)2、集体协商函(要约书)(参考文本)…………………………………(13)3、集体协商事宜的复函(参考文本)……………………………………(14)4、集体协商会议情况记录(参考文本)…………………………………(15)5、职代会(职工大会)关于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参考文本)………………………………………………………………………(16)6、集体协商双方基本情况表…………………………………………(17)7、集体合同(参考文本)………………………………………………(18)8、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24)9、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26)10、签订集体合同整改建议书(参考文本)……………………………(29)集体协商工作基础知识第一部分1、什么叫集体协商、集体合同?集体协商也称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只要双方的主体、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一年。2、什么是区域、行业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区域、行业集体合同是指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劳动关系的某项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每年签订一次。女职工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矿山、交通、化工、建筑等行业的企业应当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3、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3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1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0条:“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区域性、产业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参照本条例执行。”“企业应当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4、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主要问题。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和职工培训等。二是有关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条款。包括集体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中止的条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等。三是双方认为应当协商处理的其他内容。5、如何依法产生协商代表?一是集体协商的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三至十名,并各确定一名首席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二是职工方协商代表产生的三种方法。(1)由本单位工会组织职工推选并公示后产生;(2)由本单位职代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首席协商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3)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和首席协商代表由地方工会或者行业工会指导职工民主推荐,并经过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后产生。女职工较多的,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三是用人单位协商代表的产生方法。协商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或书面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四是双方可以聘任本单位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参加协商。但所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的三分之一。五是双方可以各自确定候补协商代表一至两名。其产生的程序、任期与协商代表相同。协商代表出缺时,由候补代表递补。6、集体协商代表有哪些保护措施?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聘用)合同;其劳动(聘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和免除职务、降低职级。7、什么叫集体协商要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