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共3篇) 郧西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责任书甲方:郧西县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郧西县城关镇中教师陈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十堰市委组织部、十堰市财政局、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扶贫办《关于做好边远贫困地区、连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十教字〔XX〕68号)文件精神,郧西县教育局与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如下责任书: 一、支教期限支教期一年,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8月31日止。二、支教岗位郧西县夹河镇中心学校教师。三、甲方职责为确保“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有效实施,甲方承担以下职责: 1、严格落实省、市“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相关文件精神。 2、指导受援学校管理“支教团队”,解决支教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并定期对支教教师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4、考核后为支教人员发放专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支教工作补助经费为每人每年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专项补助按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将减发或扣发专项补助,其农村工作经历不予认同。 5、选派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回原单位工作。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四、乙方职责 1、积极承担学科教学任务、班主任工作和2至4名青年教师帮扶工作。工作量达到所在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以上,所带课程综合评估成绩居本乡镇前位,所带学科质量整体提高明显,帮扶青年教师效果明显。 2、更新教育观念,落实课程计划。积极承担和推进本单位自主教育改革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学准备与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效果与学生学业评价、学籍与教学科研档案管理等制度。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受援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人民教师形象。 4、加强教学研究,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