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32—2013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技术指南
2013-7-17 发布 2013-7-17 实施
环境保护部发布
HJ 2032-2013
 
前言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是指导性文件,可作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与管理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本指南 2013 年 7 月 17 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HJ 2032-2013
 
1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术语和定义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指向乡(镇)、村供水、有简易净化措施或无净化措施、并小
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在 1000 人以下)的现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
农村饮用水水源防护区:指农村饮用水水源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设定的污染防护
区域。
农村连片供水:指向乡(镇)居民、村民提供的相对集中的简易供水方式。
农村分散供水:指乡(镇)居民、村民通过分散设置的水井或其他取水设施直接
取水。
集水池:从水源取水向农户供水过程中,用作水量、水压调节的集水容器或构筑
物。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主要引用了以下文件,包括: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
(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8)《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9)《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
(10)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2 号)
2 农村饮用水水源分类
农村饮用水水源可以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等类型,地表水源主要包括河流、
湖库、山溪、坑塘等;地下水源主要包括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山涧泉水等类型;其他
类型包括水窖、水柜等。
地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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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型水源
根据水源水体规模、水量受水文、气象条件影响程度、季节变化影响及受区域水环境质
量影响的程度,河流型水源可分为大中型河流和小型山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