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兽医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邀请著名专家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纲挈领、深入浅出的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精神解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民生建设、杂事做好基层维稳工作夯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之基、民族政策与宗教管理问题等内容。本次培训专家知识渊博,理论水平高,内容丰富,对我们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提高思想素质和政治认识的机会,感觉受益匪浅。 XXX就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系统、详细阐述。他讲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依法治国的主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方略,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实现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是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法治既是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是相互协同促进的关系,是托举中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重要思想,对于我们用法治引领、推动、规范、保障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全面夯实依法治国的基础,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结合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是科学立法,实现动物疫病防控法制化。依法治国,实质上是依"良法"治国。而"良法"是一个历史范畴,必须与一个国家的具体历史阶段相结合,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程度相适应。所立之法才能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同和广泛支持,进而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居面。目前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各行业的立法问题不少,有些还比较突出。比如动物疫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或条例,针对性、可操作性、可遵循性不强,层次低、刚性不足,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矛盾冲突,立法进程常因部门争执而被拖延、甚至搁浅等等,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不够,立法质量不高。提高立法质量,实现良法善治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二是依法办事,实现动物疫病预防规范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并强调“高级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这突出了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其法律主要意义在于有效地建立动物疫病的防控制度、措施和规定,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首先要抓好生产环节的计划免疫工作,这是做好预防疫病发生、传播的关键,对一类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把好动物养殖防疫条件监督关,促使动物的养殖、运输、加工、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符合防疫条件。《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和监督。各级动物防疫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防疫条件,做好防疫工作并加强执法监督。四是全民守法,实现动物疫病防疫常态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民守法提升到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等重要地位,从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起一条完整的法治链环,设计出一条全闭合的逻辑回路。公民守法将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供必要的法治条件、文化氛围和社会基础。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要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这就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生产经营者的防疫意识和自觉性,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通过宣传引导等途径千方百计使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小规模的饲养户落实这个责任和义务。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按规定接受检疫监督,在疫情发生后,要遵守政府及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规定。五是严格执法,实现动物疫情处置程序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严格执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了公平正义能够输送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动物防疫法》、《应急条例》、《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对动物重大疫病的控制、扑灭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完善动物疫病特别是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这是处置疫情的正确原则。各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及时、规范做好疫情处置,实现动物疫情处置程序化。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办案系统 Q/HD-NXT-010-XX河南省畜牧兽医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