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启明星计划哪年开始的启明星计划实施细则目标:按照能把握教育规律,引领教育改革潮流,创新教育理论,结合本土教育特点,形成理论体系的标准,到XX年,培养2名太和本土教育家。措施:以改革的思路,积极促进本土教育家和全国乃至世界知名教育家的交流和互动,学习他们的先进教育思想,从中汲取富有时代意义的精华,把握教育规律,选送参加国家,省级研修培训和教育改革战略专题研究班,鼓励攻读研究生学位,结合我县实际,研讨、提炼出本土特色教育理论体系,著书立说。具体实则施细: 一,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政策引导,经济激励等措施,组织、鼓励、引导广大教师努力工作,进而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二,实行岗位聘任制,坚持公开透明,专家评审,合同管理,综合考评。三,促进骨干引领,典型示范,团队合作,提高和培养学校骨干力量。四,更新教育观念,落实课程计划,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创新落实学校激励措施,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六,启明星教师主要从事课堂教学工作,同时应根据需要和安排承担班主任等工作,通过示范课,教学点评,师徒结对子,辅导备课等方式,培养帮扶中青年教师,积极支持并参与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等活动。七,启明星教师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2, 3,师德师风好,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高;身心健康,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具备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5岁左右;八,具体考评细则,参照太和六中教师量化考评细则。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标题】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颁布单位】上海市科委【颁布日期】XX-4-1 【实施日期】XX-4-1 【文号】沪科第099号【题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实现上海科技发展和人才建设目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实施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第二条启明星计划的目标是: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以项目扶持的方式,为青年科技人员起步,领衔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提供经费资助。通过科研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第三条启明星计划与有关部委办培养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工作协调配合。第四条市科委每年从科技发展基金中划出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启明星计划,每年定期发布启明星计划申报指南。第二章申请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凡在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科技人员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启明星计划项目: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具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第六条申请者提出的项目应符合上海市科技发展的方向,有较好的应用价值,有利于提高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总体水平,具有新颖性、创新性等特点。第七条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 申请者应具有从事本研究必需的实验条件,得到依托单位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匹配支持; 申请者应确保主要精力和时间从事本项计划资助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