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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的权利与义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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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的权利与义务.doc

上传人:乘风破浪 2019/2/22 文件大小:1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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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师的权利与义务.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论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姓名:胡玲年级:2008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号:18摘要: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担任着培养人类未来的重任,而在实际教育工作当中,教师应该以一颗爱的心去对待学生,教师应该承担那些义务,又有那些权利,我将以《教育法》来阐述,并谈谈我的看法。关键词:教师权利义务教育法一、教育法律中教师权利和义务的阐述教师除了普通公民所具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外,还具有自身职业所特有的职业权利和义务,即教师权利和教师义务。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以下几项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该权利简称教育教学权,这是教师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教师开展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权利和基础,没有这一权利,教师是无法独立进行教学活动的。此外,两种人不具备这种权利,一是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人,一是虽有教师资格证但处于未受聘状态和解聘状态的人。教师的教育教学权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及阻挠,我觉得在实际教学中,国家和学校都应该给与老师更大的教育教学权,能够让教师能够更加开放地、大胆地融入自己和思想和教学方法,也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提高教师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每一个老师抓起,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先进教育方法的引进和产生。(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这项权利简称教师的科学研究权。这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撰写学术论文、著书立说;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参加依法成立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有权在学术研究中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开展学术争鸣。教师的科学研究权利可以让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更加完善自身素质,也能让教师通过实际的教学活动升华出先进的理论和科研成果,反过来又能更加深刻地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同时,教师在科研中有助于交流,便于先进思想的交流和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教师工作时的效率和效果。当然科学研究须在教师很好的完成了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才可以充分开展起来,作为我们免费师范生,我们更多的走向基层,我们必须先教好学生、教好课。同时我们也不能轻视科学研究。(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该权利简称教师的管理学生权。这是与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相适应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教师,有权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的学习,并在学生的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指导;有权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文体活动、劳动等方面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在行使管理学生权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各方面管理,将关心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在一个班级,学生是鱼龙混杂的,而且也是各不相同的,教师作为班级的领航人,要想班级能够高效、健康的运转下去,教师一定要制定班级的管理制度,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一个最舒适的学习环境。对班级的管理也是教师在日常事务中相当重要的一件事,所以教师要重视对班级的管理,学校和国家也应该充分权利让教师管理好自己的班级。在去年国家最新提出的中小学教师权利和义务中规定:教师享有适当的批评权利。这似乎是对教师的一个限制,也是对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