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8
文档名称:

中国司法制度.ppt

格式:ppt   页数:3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国司法制度.ppt

上传人:ying_xiong01 2015/10/1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国司法制度.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重点问题
党与司法体制的关系是什么?
如何看待法院的法律制定权?
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是什么?
如何认识我国司法体制设置与地方保护主义的关系?
当代中国的司法制度
司法的基本原则
当前令人忧虑的法治现状:
三大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
三个诉讼规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
三个法律效力原则:
宪法做给外国人看,
法律服从内部规定,
内部规定服从领导指示; 法治基本状况:
严格立法,
普遍违法,
选择执法。
“党的事业至上,
人民利益至上,
宪法法律至上”
全国司法界正在“大学****大讨论”,其中的核心内容就是贯彻“三个至上”学说: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报章连篇累牍,会议连绵不绝,最高法院甚至还组成宣讲团在全国巡回宣讲。对此感到很困惑,因为这“三个至上”在逻辑上存在着值得商讨的地方,尤其是把它运用到司法领域时,这样的逻辑困难会给司法界带来某些混乱。
很明显,所谓“至上”,便是最高的准则。至上有其惟一性,不可以有多个准则一块儿至高无上。好比在一个家庭里,假如有一个人说话具有最终极的权威,那么就不可能是公公的意志至上,婆婆的意志同样至上,媳妇的意志还是至上。又好比奥运会比赛,冠军只能有一个。一下子出现三个冠军就摆不好——领奖台齐平,同时奏三个不同国家的国歌,岂不是乱了套,
如果党的事业、人民利益以及宪法法律是具有不同内容、相互区别的三个事物,那么我们必须给出一个顺序,按照法律界熟悉的说法,要对于三者的效力位阶作出安排。例如,或许可以如此表达:当法官处理案件时,需要对于上述三者进行考察,当三者统一时,应依据宪法和法律作出判决;当三者有矛盾时,应将人民利益置于宪法法律之上,将党的事业置于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之上。也就是说,在效力位阶上,党的事业最高,人民利益次之,宪法法律再次之。
在一次领导人的讲话中,我们读到这样的说法:“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遵从人民的意志,服从党的领导。所有的党组织、党员尤其是负责干部的言行,都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和坚持依法办事是一致的。”(《十三大以来重要文件汇编》中册页943-4)既然三者之间毫无区别,那么不厌其烦地把三者并举,而且要“三个至上”,岂非修辞上的同语反复?
问题的困难还在于,如果用“三个至上”作为指导司法的准则,那么司法官员就必须在每一个案件里对于三者作出辨析,要时时分析,怎样的判决不损害党的事业,怎样的判决符合人民利益,当然还需要符合宪法和法律。对于我们的数量在20万以上的法官来说,这似乎是一个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