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行政区划改革与重构
2012-1-10 11:10:18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刘慧灵
 
    摘要:国内以长江三角洲为代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格局日渐显现,是缩小地区差异、实现均衡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但与此同时,客观存在着的行政区划壁垒、政区间恶性竞争等消极因素影响地方政府间合作联动,对区域治理的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行政区划,面临着改革与重构的巨大压力与现实需求:即如何建设新的区域管理制度,来打破现有的各自为政的行政区划体制,消除其碎片化的负面因素,形成一个跨区域同时又是完全融合的无缝隙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以消除内耗,达到区域间利益的平衡和总体利益的最大化,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共同发展繁荣。基于复合行政、区域管治、联合治理等理论基础,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的实证分析,可以探讨如何通过地方政府间机构、制度、政策、利益等方面的合理安排进行行政区划改革与重构,最终建构起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的区域行政区划体制。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行政区划,复合行政,区域治理,长江三角洲区域
一、问题的提出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出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萌动,遭遇到现行行政区划的阻碍,典型地表现为
“行政区经济”[1](20)。“行政区经济”形成以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引发了各地方行政区之间的市场封锁、产业和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边界利益纷争不断等诸多弊端,并在新的时期呈现一些新的特征和方向。然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必然要求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行政区划实质上是是国家权力尤其是行政权力的空间或者地域的分割和配置。[2](4-5)经济发展并不以行政区划为界限。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发展与治理方式,必将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都市圈的形成,要求在同一都市圈内淡化行政区划色彩,突出区域经济功能,为适应经济发展提供跨省区统一的法律、法规、交通、资源等公共服务。并打破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所谓“诸侯经济”[3](55),打破地域之间的行政贸易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行政壁垒,打破狭隘的行政地域观念,建立大的区域管治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最快,也是突破行政区划桎梏要求最为迫切的地区。“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强化功能、提高效率”和“合理布局、联合开发”的区域发展原则,正冲开行政区划的藩篱,对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行政区划体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以一个具体的区域为研究对象来进一步探讨我国区域经济诸多冲突、难以协作的内在机理和矛盾,并针对现存的矛盾和弊病试图寻求行政区划的创新之路,是相当有创新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
在我国日益融入WTO的新时代背景下,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国际竞争成为新的时代特征和要求。从全球化的角度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是城市和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长三角区域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区和发育最为成熟的大都市圈,如何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尽力避免区域内各行政辖区之间的诸多利益矛盾和纷争,展开区域内的协作和一体化发展,已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因此,以长三角地区作为实证分析案例既有高度的现实意义和价值,同时也可以为我国其他地区的区域协作和行政区划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和对比素材。以上海为中心的四层都市圈在经济发展的态势下正受到行政区经济的制约,造成一系列的矛盾。从长三角地区经济一体化从而要求行政一体化的角度对行政区划进行研究,破解行政区划体制性问题,在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下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思路,突破瓶颈,选择一种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行政区划改革道路是本文的主旨和意义所在。是以立题。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对现行行政区划的挑战——以长江三角洲区域为例
(一)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态势
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理解长三角的内涵:地理上概念为长江入海的地方,由于河水所含的泥沙不断淤积而形成的低平的大致成三角形的陆地;工业经济概念指以上海为龙头的江苏中南及浙东北工业经济带;城市经济概念指苏浙沪毗邻地区的16个市所组成的都市群,主要包括上海、苏州、南京、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杭州、宁波、台州、绍兴、嘉兴、湖州、舟山等。作为我国三大都市圈之一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目前我最高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
对于长三角地区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整合是不可逆转的趋势。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必然性。区域的优势在整体,不是局部;区域的优势在联合,不是分割。长江三角洲地区只有合作互补才能共同发展。而从该地区可持